2005年1月27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辽宁——警察买卖赃车厅长公开道歉
  “我代表省厅党委、代表李文喜厅长向公安部、辽宁省委、辽宁省政府、全省人民作深刻检讨!”1月25日,在通报查处抚顺市公安局民警购销赃车案件的情况时,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白月先诚恳地说。
  对于普通老百姓,政府官员在公开场合向公众坦承失职、自我检讨,绝对是一件新鲜事儿。而对于政府官员来说,这需要的不仅仅是诚恳和勇气。
  2004年11月,本溪市公安机关侦破一起系列盗车案,查获一个特大盗车团伙。其中,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区分局刑警张永军因为参与这个盗车团伙,收购、销售赃车,被依法逮捕。随着案件的深入,另有20名民警涉嫌购买、使用或介绍购买赃车的问题暴露出来。
  经查,从2003年9月开始,张永军通过当地汽车修理厂业主赵飞介绍,与盗车犯罪团伙结识,采取电话联系,预约地点,以双方不见面的方式交易赃车。在该团伙共计盗窃的64台车辆中,张永军收购、销售、窝藏的赃车达31辆,从中获利24万多元。除张永军外,抚顺市公安机关还有20名民警、2名工人涉嫌购买、介绍购买和使用赃车共计23辆。其中,15辆直接来自张永军手中,另外有8辆是从社会其他涉案人员手中购买的。目前,所有的赃车已经全部缴回。
  张永军目前已被逮捕,并被开除党籍、公职。在其他涉案的20名民警中,有3名被刑拘,6人被取保候审。